06
July
2022

文化和旅游部全面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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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“十四五”旅游业发展规划》关于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的安排部署,进一步摸清旅游资源家底,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,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,文化和旅游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日前下发《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全面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。
 
  《通知》指出,旅游资源普查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,对一定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展调查,进行分类定级和系统管理的过程。开展旅游资源普查,有利于全面理清旅游资源家底,为优化旅游空间布局、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;有利于加强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,促进优质旅游资源向优质旅游产品转化;有利于向广大群众展示更多、更优、更具特色的旅游资源,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和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,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。
 
  《通知》明确,此次旅游资源普查采取“统一指导、分省普查”的方式进行,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对各省(区、市)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指导,制定《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》,各省(区、市)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结合地方实际,参照《旅游资源分类、调查与评价》国家标准和《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》,科学组织实施本省(区、市)区域范围内的旅游资源普查。普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、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,并可产生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。
 
  根据《通知》安排,原则上到2025年12月前,各省(区、市)完成本次旅游资源普查工作。在各地普查基础上,从2022年开始,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,统筹安排,梯次推进,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。
 
  据了解,2019年,文化和旅游部确定海南、贵州、四川、青海、浙江、内蒙古、重庆7个省(区、市)为全国旅游资源普查试点省份,先行先试,积极探索,取得了良好成效,为全国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提供了样板和示范。(记者于帆)
 
来源:中国文化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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