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5
November
2021

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修订版出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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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发布《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1年11月修订版)》(简称《指南》),明确了下一阶段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防疫要求。此次修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,为全国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坚持科学防疫,做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指导。
 
  在《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第二版)》的基础上,《指南》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,明确提出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、“四不两直”等方式,深入公共文化场馆一线开展检查和督导,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
 
  《指南》从场馆防控、员工防护、公众防护方面予以详细指导。对于场馆防控,《指南》要求加强消毒清洁、确保有效通风换气、加强防控宣传、做好安全保障;要做到消毒全覆盖,不留死角空白,产生的垃圾做到“日产日清”,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,加强通风换气,增加通风频次,每次不少于30分钟;特别强调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,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,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,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,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。
 
  对于员工防护,《指南》提出要做好员工健康管理、注意个人卫生防护,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,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,按当地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,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,坚决杜绝带病上岗。
 
  对于公众防护,《指南》明确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,避免形成人群聚集;提出各场馆要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,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,该限流的限流、该暂停的暂停、该关闭的关闭。
 
  《指南》高度重视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提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动态调控机制,确保正常举办的文化活动防疫安全、规范有序,同时要通过公共文化云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平台,积极推送更多优质数字文化资源,宣传防疫和健康知识。
 
记者:王彬
 
来源;中国文化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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